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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三章 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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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盾战士向天晓做了个自我介绍,他的名字叫做李德,那个重剑战士叫做叫雷拉,弓箭手叫雷曼,还有一个短刀战士是李德的妹妹。

几人带着天晓,一边向着一个方向走,一边给他讲解道,“这里是万丈骨原,自从创世以来就有了,其来历,只有创世神才知道,我们是秋月帝国的人,秋月帝国中兴将近三百年,虽然建国时间最短,但是在大陆上的诸多帝国中,却算是排名靠前的大帝国!”

根据他的介绍,天晓大治了解到,秋月帝国在万丈骨原的南边建国,东边靠近千里清江,北临万兽帝国,西边是雪域高原,可谓是四面都是天险,易守难攻。

“你们攻击这里的血骨亡灵有什么用处呢!”

“万丈骨原之中,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只血骨亡灵,将之彻底杀死后,这片土地就会彻底正常,不会再长出第二个血骨亡灵,我们现在走的这条道路,就是历代以来,国民们一点点打出来的。”

“可是有什么好处呢,之前为什么你们说我是占了大便宜呢?”

“这个···”李德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还是解释道,“将血骨杀死之后,有十之八九的几率会复活,但是原地复活之后,会幻化成碎骨,渐渐沉入地下,如果没有变为碎骨,而是像刚才一样凭空消失了,就是遇到了那只有十之一二的几率,也就是被收服了!”

“我们见到前辈收服了血骨,所以冒犯了。”

“好了,别那么文绉绉的,听着累。”天晓不禁有些不耐烦,老是被人敬着的感觉也不是很好。

“收服了血骨有什么用,能帮你们战斗?”

“这是当然,收服之后,这血骨就成了奴隶,完全听从你的话!”说着,塔盾战士一点自己的眉心,从他的眉心里面冒出一道光,映射出一个小小的空间,里面有一团碎骨,不过从形态上来看,正在渐渐融合成一只血骨亡灵。

“这是我的宠兽空间,我们秋月帝国的人,都喜欢收服血骨亡灵作为宠兽,按照宠兽的分类来分辨,血骨亡灵,算是亡灵系数的宠物,但是却根本不惧怕光明法术,对于其他种类法术的抵抗更是强,也不会被其他强大兽系的威压震慑,是我们秋月一贝!”

“这只血骨亡灵被打成碎片了,但是不会死,只需要一段时间的修养,就能再次起来。”

“那我也能有一个宠兽空间么!”

天晓来了兴趣,这可比灵宠术有意思多了,目前为止,自己还没弄到一个灵宠呢,想起灵宠,他倒是有点怀念轩辕顶的那个傻灵了。

“人人都有啊!这是天生的,开启灵宠空间之门是基础课程,即使是平民也知道啊!”旁边的刀客惊声说到,“你师父连这个都没有教你!”

“呵呵。”天晓摸摸鼻子,尴尬地笑笑,自己有三个师父,云剑鸿在五虎门,凌日每日感悟天道,卡布基诺已经回去禄存星。

这三人还真没跟自己说过什么宠兽空间,只有卡布基诺教过自己灵宠术,但是跟空间毫无关系。

“很简单的,我来告诉你口诀。”塔盾战士告诉天晓几个拗口的字符,果然非常简单,天晓跟着学了一会儿,就学会了。

他只感觉自己的灵台里面一阵爆炸,眉心仿佛开了一道门,竟然是通往一个诺大的空间的隧道,隧道尽头,在空间里面,一眼望去,竟然是数不尽的血骨亡灵,赫然就是天晓一路走过来的时候,所击杀的那些血色骷髅!

在骷髅群的尽头,还有一只紫金色的骷髅,看上去要比其他血骨幽灵要大上好几倍,天晓并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曾经杀死过这么一个奇怪的骷髅,信手将他召唤出来。

“哇!”几个战士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天晓召唤出来的这个紫金色的骷髅,他们从来没看见过其他颜色的血骨亡灵,而且这个亡灵长得那么大,要比普通的亡灵高出将近两倍,骨头特别粗壮,虽然只有骨骼,可是即使是纤细的指骨,也接近正常人手腕那么粗!

最奇特的是,这个血骨亡灵的手中居然还握着一柄大砍刀,他们还没见过手里拿着武器的血骨亡灵呢!心里都想,不愧前辈,召唤的血骨亡灵都要比别人的强!

虽然天晓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曾经杀过这么一只,不过这只亡灵还是很拉风的,拿着自己的黄金棍子对着亡灵的脑袋敲了敲,发现这种亡灵的头部坚固极了,竟然不逊于自己的仙器棍子,或许是在灵宠空间里面,他们互相厮杀所进化出来的新型血骨亡灵也说不定。

“那么,你们之前所说的那个血能是什么东西啊。”

“这个······”塔盾战士这回有点为难了,虽然知道对方是很厉害,自己很急于将之笼络,但是血能修炼之术过于机密,一般人是不能得到的。

看出大个子的为难,天晓却并不放弃,,他求知欲极强,眼珠一转,就想到了一个方法,天晓突然劈手夺下塔盾战士手中的链刀塔盾,拿着仙器长棍,撑杆用力一跳,就跳到五十米之外的地方,随手打碎地里冒出来的亡灵,却没有打死。

远处的四个家伙只能干瞪眼,中间隔着两只血骨亡灵的地盘,以他们现在的状态,过去就是是送死,因此只能眼睁睁看着天晓的诡异举动。

天晓大摇大摆地席地而坐,召唤出来了九龙鼎,虽然法力不能用,但是九龙鼎跟天晓已经是人器合一,用起来如动指掌,因此无论什么时候都还是能使用九龙鼎的。

小璃还在进化中,蛹壳绿得就像是翡翠,让人看了心下喜欢得不得了,天晓心意一动,九龙鼎越来越大,不多时就涨到一人高,将塔盾和链刀以及地上半死的血骨亡灵一起吸了进去。

天晓随意地在地面上抓了一把土,塞进鼎中,他早就实验过,这里的泥土竟然也是一种良好的辅助炼器材料,蕴含着非常高级的矿物材料和灵气,因此,这一路走来,每种颜色的土,他都收集了一些。

将南明离火输入鼎中,就这样持续了整整一个时辰,那几个战士都有些不耐烦的时候,鼎开了!

之前,这链刀塔盾甚至连凡物都算不上,只能算是比较强一点的兵器,但是经过南明离火的淬炼,和九龙神鼎的加工,赫然已经进阶到阶位达到二阶的通灵法器!

拿着新出炉的塔盾链刀,天晓笑呵呵地走回去,随手又劈死两只血色亡灵,将凝练过后的武器还给塔盾战士。

塔盾战士接过新武器,抖了抖,“这武器······”

“怎么,不满意么?”

塔盾战士皱着眉头摇摇头,“我怎么感觉这武器似乎是有了生命一样,似乎,就是我手臂的延伸······”

“没错,这就是初步的人器合体,等到你能够熟练之后,甚至还能将武器完全收进身体里面,做到完整的人器合一。”

众人大脑当机中······刚才看见天晓从身体里面拿出九龙鼎,他们就知道,这个人的境界可能是他们医生也无法企及的。

人器合一啊!

“怎么,你们这里,人器合一很难么!”天晓奇怪地问,他帮塔盾战士炼制这鼎,人器合一不过是附带功能,因为就近就有血骨亡灵的灵魂作为器灵,而这武器的主要功能是经过淬炼之后,武器的坚硬度极大增加了,还拥有了记忆功能,即使破损也能自我修复,攻击的时候还附带南明离火的灼烧攻击。这几样附加属性即使是在外界也是了不起的属性。

“啊?”重剑战士首先反应过来,苦笑着说道,“何止是难,要知道,我们在十六岁以前苦修有“血神图录”,十六岁的时候,选定兵器,像我们皇家子弟,可以一开始就用高级兵器,他给天晓看看自己手中的重剑。这种中间的样式叫做“阿里那”,材料和样式都是高级,我们要花费数年时间斩杀怪兽,才能升到白银级别,可能几十年也达不到黄金级,不出意外的话,黄金级就是顶点,不过,如果机缘巧合能够斩杀王级甚至以上的魔兽,就可以有机会产生灵魂,成为更加高级的兵器,这样一来,兵器才能与人人器合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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