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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唐时明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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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安平爵爷“送”走之后,仲天将我抱回房间,还将我手脚的伤口都包扎起来。

虽然我一直不动也不说话,但是我仍然能从他的动作里,感受得到他的温柔。为什么这样一个人,到了现代,转生成特莱斯之后,要用冰冷将自己包裹起来呢。冷至及至的火焰,不是,伤人又伤己吗?

一个,必须冰冷的火王,不然,会毁灭世界的火王。真让人觉得,觉得……

在心底暗暗的摇了摇头,算了,想这么多干什么,火烧屁股了,还是先顾眼前吧。

将手脚包扎好之后,仲天在看到我肩头上的血迹的时候,大约正想伸手包扎,“啊,她肩头上……”

话未说完,就被醒秋以男女授受不亲为名扔了出去。

门刚一关上,我一下睁开眼睛,然后醒秋转身的时候,正对上我的视线。吓了她一跳,她拍拍胸口走过来,“小姐你醒了。”

我压低声音呵呵的笑,“我没昏,也没事,醒秋先来帮我肩膀上药,终于可以治好肩膀上的伤了。还有,上了药之后去大厅看看吧,暮歇还没死。”

“什么?”醒秋惊讶的掩口。

我笑着朝她眨了眨眼睛,“还有,救我的人,一定要留下。知道了吗?”

“恩,知道。”

我笑了笑,任由醒秋帮我把肩上的伤包扎好。然后安稳的躺在床上,温暖的小宇宙包围住全身,伤,一定会好得很快的。

再次醒来的时候,床头边趴着一个眼睛剔透如琉璃的小男孩,一见我睁开眼睛,立刻露出欢喜的笑容,“姐姐,你醒了啊?”

“你是?”该不会,是我想到的那个吧。

“我叫昊h,是和我师傅一起来的。”果然,小号的雷神昊月,圆圆的苹果脸,一双晶莹剔透灵动的眼睛,可爱得不得了。

“你师傅?”我明知故问。

“恩,我这就去叫师傅去。”昊h说着,欢快的跑出来。

不一会儿,就听到门外的脚步声,和那个我闭着眼睛时,听到过的那个熟悉而好听的男音,“别跑那么急,小心跌倒。”随着话音刚落,门被人从外一下推了开来。

这是我与火王仲天,第一次在眸中,映出彼此的身影。

推开门的瞬间,映入我眼帘中的,是一片的火红的烈焰。从他迎风飘扬的长发中,从他的眼神中,从他整个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火焰的热力。

于是,在这样的力量下,一切似乎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包括那俊美绝伦的容貌,挺拔的身材和海水蓝的深邃眸子。

面面相觑中,他几步走到床边,“小姐的气色还好,手脚还痛吗?”

我吸了一口,将自己平日里说话的语气憋了回去,才柔和下嗓音,“多谢公子关心,奉剑应无大碍,只可惜无法移动,恐怕要错过繁花盛开之季。”一句话,说得我差点憋过去。还好还好,我记得这个情节,不然要照我说的话,肯定是,就是不能动,无聊得很。

看吧,这就是文雅女子和我们这种粗俗之人的绝大差别。

“谁说的。”仲天手臂一伸,一把抱起我。

我惊讶的微微瞪大眼睛,就听到醒秋的声音,“你要带小姐去哪里?”

仲天回头,“赏花,麻烦姑娘准备软垫。”

我在他怀中,忍不住轻轻勾唇,这个男人啊,强势又不失温柔,很难有女人不喜欢这种男人吧。

被他抱到花园里坐下,我朝他笑笑,“多谢阁下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铸铁神匠——仲天吧。”

“是的。”仲天在我身边坐下来,“我来正是为炎镜之事,没想到,竟然碰到抢亲这件事,你令我很惊讶。”

“哦?”我强压下因为听到炎镜两个字而乱跳的心脏,接了一句话。

“竟然能够独自对抗顽敌,”仲天道,“我知道汉族女子,不是这样的。汉族女子似乎有着强大的忍耐力,来承担命运给她们的苦难。就拿战争来说,就算丈夫战死,汉族女子也能坚强的微笑着,抚育下一代。而西域的女子,她们往往跟丈夫一起上战场,一同出生入死,比翼双飞。为了不拖累自己的伴侣,她们巾帼不让须眉,甚至有时候比男子更加顽强。”

我听得一笑,有些骄傲的扬起头,“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如果我爱一个人,那么他的身边,就是我出现的地方。他生,我陪着他生,他死,我陪着他死。天涯海角,如影随形,不离不弃。”顿了顿,我又摇头,“不,或许都还不够,我爱一个人,便要和他站在一起,一起承担风雨,一起共享虹霓。”

所以,我才不喜欢奉剑,为了不向仲天透露自己是男人的秘密,宁愿让心爱的人远走。在此之后,又宁愿选择动用觉醒的力量,将自己转生的机会,都全部抹杀,就为了留住一个叫奉剑的残影,他以为,仲天爱的,只是奉剑而已。难道,他就没有想过,不能有生生世世的机会,这才是令爱人伤心的事吗?

仲天爱的,不是奉剑,而是他的灵魂,不管这个灵魂,是叫千湄,还是奉剑。

所以,我绝不做奉剑,我是谁便是谁,爱上我的人,只是爱上我这个人而已。而且,既然爱上谁,我便要信任他,而不是自己将自己陷入疑神疑鬼的不自信之中。爱,也要爱得有尊严,也要爱得有自信,也要爱得坦坦荡荡。

仲天闻言,惊讶的望了过来,似乎没想到,我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他有些震惊的眼神,像一盆子凉水一下泼了下来,透心的凉。完了完了,太激动了,一不小心,本性流露出来了,怎么办?

和仲天大眼瞪小眼相互瞪了半晌,正当我想着我要不要干脆来个昏倒,逃避现实时,忽然听到仲天微微侧头,慢慢笑出声来,刻意压低的声音,浑厚迷人,带着一种仿佛是午夜划过皮肤一般的诱惑。

我撇嘴,有点想说什么,却仍是选择了沉默,只是,脸似乎有些发烫。

这种错误,还是不要经常范比较好。

不再刻意让伤口不复原之后,我的肩膀上的伤,很快就好了,手脚虽然慢上一点,也逐渐开始结痂,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完全康复了。

这一日,醒秋心情很好的帮我梳着头,“小姐,暮歇也好得差不多了,我已经按你说的,多给了她一些金银。她本来签的就不是死契,她兄嫂人不错,愿意将暮歇领回去,给她说上一门亲事,暮歇年纪不小了,也到了时候了。”

我听得心情也不错,至少,还能救了这个故事里注定要死的丫头,“这样就好,我现在伤还没好完,你一起自行安排就是。”

“是的,小姐。”醒秋抿嘴一笑,“好了。”她灵活的将我的头发弄好,“这种发髻,我还没为小姐梳过呢。这样好美呀,小姐看看呢?”

我看向梳妆台上的铜镜,镜子虽然不如现代的玻璃镜清晰,却也勉强可见镜中的女子,头发被漂亮的盘起,如蝴蝶一般,在头上翩然起舞,身后披散着的头发,则代表我未嫁的身份。这样的装扮,真的是,让我也有点止不住的惊讶,竟然,会如此的适合。我果然,在骨子里,灵魂深处,一直一直都是中国人吗。真是,让好了!

正心里又酸又甜的发着呆,仲天的声音传来,“我可以进来吗?”随着话音,他推门而入,醒秋立刻笑道,“恩公来了,我正为小姐选钗呢,恩公也来看看吧。”

闻言,我回头,正好对上仲天看过来的眼睛,只一个对视,我便错开双眼。还是不习惯啊,被这样的眼睛,这样深刻的看着。

“选钗?”仲天一征,随即拿起梳妆台上的自己打造的龙凤金钗,递给醒秋,“就用这一只好了。”

头发梳好之后,仲天将我抱到庭院里坐下,便去找小昊h去了。话说起来,我还真是喜欢这个小雷神,单纯又好骗,我说什么他都信,上次我给他说了一个关于种菜的笑话,害得他一整天没吃下饭,却又遵守约定,不告诉仲天的样子,真是可爱透了。

正想着,醒秋端了参茶来,“小姐,参茶。”

“恩,谢谢。”我接过茶,反射性的道谢。

“不用谢,小姐总是这么客气。”醒秋笑笑,“恩公呢?”

“他去找昊h去了,对了,他让我们别喊他恩公。”

“那叫什么?”

“醒秋你就和我一起,叫仲天大哥好了。”我笑道。

“仲天大哥,”醒秋挑眉,话说,这丫头最近也是越来越活泼了,“仲天大哥来了,仔细看的话,仲天大哥更显得清俊绝伦,而且举手投足之间,有一种难言的气质,小姐,你说是不是?”她说着,以袖掩唇而笑。

我回头,“醒秋你笑什么?”

“没有啊,醒秋只是高兴,小姐的伤好得很快。”

“是吗?”我扬眉,一副我完全不信的样子。

“嘻嘻,没什么,醒秋觉得,仲天大哥似乎对小姐,很是不同呢,醒秋好几次都见到仲天大哥看小姐看到发呆,真的很好玩耶。”醒秋窃笑。

我一愣,随即也不知是哭是笑,果然,一切都按照着既定的轨道在走下去。

本来,我不是该庆幸这样的成功吗?可是,却总觉得有些束缚啊,似乎,被束缚在了奉剑这个名字的命运之下。

奉剑,司徒奉剑。

如果不是那些巧妙布置,如果没有初见时那浴血而战的那一幕,仲天,会对纱织动心吗?

微勾唇,不会的,我知道的,仲天喜欢的,是柔弱中带着坚强的奉剑,不是有点小好色,有点小任性,有点小搞笑,却总是乐观,总是活得无拘无束的纱织。

“醒秋,下次,别说这种话了。”我看向还笑着的醒秋。

“为什么?”醒秋不解,“这也是小姐希望看到的吧。”

我摇了摇头,“醒秋,我们是在走钢丝,你应该知道,仲天大哥不是普通人,有些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醒秋。如果我们落下去了,虽然说不上万劫不复,可是,也要失去很多的东西。”

醒秋征了征,随即咬了咬下唇,“是。”

我悄悄将袖子抬起头,做出抚开头发的动作,然后转向醒秋,灿烂一笑,露出大家闺秀绝对不会露出的八颗牙齿,“不过不用担心,你家小姐,可是很厉害很厉害的,一定会成功的!耶!”

醒秋愣了愣,随即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我知道了,小姐。”

看着这小丫头踏着轻快的脚步离去,我无奈的笑了笑,趁着仲天和昊h还没走到,从耳朵上取下琉璃耳环,扔在不远处的地上。

果然,走到水榭外的时候,仲天牵着昊h,忽然脚步一顿,“奉剑姑娘,你的耳饰,似乎掉了一边。”

我有些惊讶的回头,看到仲天手上拿着我一直戴着的琉璃珠,“啊,谢谢仲天大哥,这琉璃珠,是我娘留给我的。”我轻柔的笑,“我喜欢琉璃,”这一点,我和奉剑,是一样的,“各种各样的琉璃,都很喜欢。”

“为什么?”

“因为,佛经里有一句话,”我微笑,“愿汝来世,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暇秽。”

“奉剑姑娘信佛?”仲天扬了扬眉头。

我摇头,“不信的,这是觉得,有些句子,写得很美。比如说,有一个和尚,曾写过……”刚想出口,我猛得将要出口的诗句吞了回去,那个,那个,我喜欢的仓央嘉措,似乎这个时候,还没出世吧。

见我半天都没开口,仲天不解的望了过来,“奉剑姑娘。”

我扯起嘴角来笑笑,“奉剑忘记了,那句话。”差一点,就又说错话了。

仲天也不再纠缠,他只是将琉璃注悬浮在空中,“姑娘知道有透明无色的琉璃珠吗?”

我将见过啊这几个字重新吞了回去,做出很惊讶的样子,“透明无色的?”

“是的,在烧制的过程中,因为需要的温度比一般的琉璃珠高,所以普通民窑是烧不出来的。”他正说着,忽然话题一转,“奉剑姑娘,我可以冒昧的问一句,姑娘是否精通摄心术?”

“摄心术?”这次不是装,是真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是的,姑娘成名十数年,但是所有的人,都记不得姑娘的样子。我见到你之后,便有这个猜测了,你是不是,不会长大了。”

我惊讶的挑眉,果然不愧是仲天,问得有够直接的。

见我不语,仲天大约是误会了什么,他眼睛一瞬不瞬的望着我,深邃如大海的眸中,闪耀着动人的光,“这件事对我很重要,请你一定要告诉我,拜托!”

“为什么仲天大哥一定要知道?”其实,我真的好好奇,他为什么一定要确认这一点。

好吧,只是因为我只记得他为奉剑炼琉璃珠,却完全不记得中间的对话和剧情了。

仲天道,“我在寻找同伴,长久以来一直在寻找,而遇到姑娘后,我发现我似乎找到了某些端倪,所以,请一定要告诉我。”

原来,他是在确认,我是不是ob。如果是ob,那么就是他碰不得的人,如果不是的话,他是不是,就要下某些决定了?!

广袖中,我手握成了拳头,指甲刺进肉里,微微有些疼。

说,还是不说?

我扫一眼眼底却是期盼的仲天,使劲握了握拳头,对不起,火王仲天,我必须按命运的轨道走,我一定,要回家。那里,有等着我的家人,朋友们。他们,对我很重要很重要。所以,对不起,火王仲天。

我露出一个微笑,将我记得的奉剑获得预知能力的经过,讲给了仲天听。无非是一病之后就有了预知能力,而从那天开始,身体就停止生长,我只记得这些,不过,对于仲天来说,应该足够了。仲天听得专注,我却说得越加郁闷,按说,说这种事情,应该是梨花带雨的样子,可是,我好像就缺少某根筋一样,我完全不觉得,有什么好哭的。遇到事情,面对也就是了,哭有什么用。

没办法了,幸好,知道奉剑爱哭,所以我早有准备。

我低头,微微发抖,趁着以袖掩眸的瞬间,将袖子上早擦好的葱和姜的混合物,擦到眼睛里,于是一下子,泪水汹涌。抬起头来,都能从仲天的眼中看出我泪水泛滥的样子。

仲天一怔,随即一把拥我入怀,“别说了,抱歉,我不会再问了。”

在他怀中,我算算时间差不多了,奉剑再爱哭也应该哭够了,忙稍微推开他,“我,我没事了。”

仲天没说什么,只是将手里一直握着的琉璃珠递了过来,“对了,琉璃珠。”

“仲天大哥,你是怎么弄的。”我接过仲天手里捏过而显得晶莹剔透的琉璃,好美的颜色,果然是其中的最上品。

“和火有关的问题,我大抵能帮上忙。”仲天答道,“有形的火,看得见摸得着,也能运用自如,而无形的火却……”他似谈叹非叹的道,话并未说完,却已经转身离去。

“等一下。”仲天回头。

我扭捏了一下,其实,我真不是故意要打断你这么有感觉的告别的方法的,只是……

仲天挑眉,“奉剑姑娘?”

我露出最纯洁的眼光,万分期盼的看着他,然后伸手,手掌中,安静的躺着我另一只耳朵上的琉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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