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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节、森林里的熊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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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苏也不再像之前那样健谈,他们需要尽量的节省体力。他一上路就告诫阿狸,要记住,把弓拿好了,若是有野兽,就第一时间射杀,千万不要心慈手软。能在这极苦之地活下来的动物,都不是好相与的。

阿狸之前还一直抱怨自己穿成什么不好,非得穿成个不得志的将星,天天委委屈屈的,没有半点恣意纵情的时候。可在这荒地里跑了两天两夜之后,她才发现,老子之前一天至少吃五顿饭的日子当真是太TM舒服了。

事实证明,这么想的不止她自己,还有阿苏他们的替马。

“扑腾”一声,一匹枣红色的马向前一摔,两只眼睛睁的大大的,死了。没伤到马上的人都是万幸了。

阿苏无奈的用手捂住了额头,却发现由于太过干冷,手上已经开始有皲裂的现象。

下面的人禀报,说到现在为止,已经死了十一匹替马了。

马这种生物,虽然在作战的时候爆发能力强,但是忍耐性却很差。所以一般情况下,至少都需要两匹马,在路上交替着来。阿苏这次算是下了血本了,算上他自己和阿狸,一行六个人,他准备了十四匹替马。

阿狸那只破军也是没长眼睛,看别的马倒下了,立马骄傲的抬起头颈,生怕别人不知道它宝贝、难得一样。阿狸赶忙从口袋里掏小块糖果来,让它吃了之后就老实呆着,别那么张扬了。

阿苏见状,值得无奈的摆摆冻得有些苍白的手,道:“罢了罢了,大家都下马休息一下吧。要不剩下的马也都扛不住了。”

阿狸默默的在心里欢呼了一声,然后跟其他人一起大大咧咧的坐在了带着微霜的草地上。其它马都小心翼翼的,不肯离破军太近了。

阿苏的手下连夸了破军好几句,说如此神骏的宝马当真是少见的很,都可以与匈奴大单于的那匹乌栀子相媲美了。破军这厮是个烂土豆属性,一听这话,鼻孔都快翻到听说过呢去了。

乌栀子,好少女的名字啊,阿狸明显又没抓住重点。

附近有不少树木。虽然正午时分,一颗大大的太阳挂在天上,可是树木高松,枝繁叶茂,坐在树林中有些幽静冷僻的感觉。阿苏的另一个手下又说去拾点树枝,烧点开水给大家沏茶喝。另外几个虽然在休息,但是还是警觉的环顾着四周,害怕会有大型的野兽出没。

盯得太久,有些无聊,甲就伸出右手,想去袋子里扒一棵水嫩的胡萝卜来吃,却发现自己的手摸在一个毛茸茸的事物上,然后一回头,就看见一个血盆大口,外加四颗尖尖的牙齿,一条猩红色的舌头,然后甲就那么两眼一翻,晕过去了。

那血盆大口终于合上,一双黑色的眼睛恶狠狠的盯着阿狸和阿苏他们,不知意欲何为。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犹如飞火流星一般,电光火石之间,破军一撂蹄子,就把那血盆大口踢到了一边。只见,原来是只站起来还不到阿狸腰那么高的小熊。刚才破军那下子踢的太猛了,这熊正好撞在旁边的石头上,晕过去了。

阿苏很是心塞蹲下,试图摇醒甲,心想这货五大三粗的,怎么胆子这么小啊。这下可好了,他肯定要被阿狸笑话了。

在这紧要关头,阿狸却终于想起来了,这玉代扣好像正是那位坚持要把自己绑在野马身上向前拖着走,号称利用“仁慈”就可以保江山太平无忧的刘芳刘大人的东西。当时刘芳刘大人给她讲课时还特地引用了玉带扣上那句“人之於文学也,犹玉之於琢磨也”,大概意思就跟现在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差不多。刘大人当时还非常坚定的要把这句话写下来,挂在阿狸临时的书桌前,来提醒公主殿下要多多努力,委实把一向甘于堕落的阿狸烦的够呛。

不过,这问题就来了,刘大人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长城边的地洞里面呢?莫非,他和那做仙人跳的姑娘一见钟情,牵着小手,背着旁人私奔了,结果跑到长城边上的时候,失足落入洞中,被里面的大蟒蛇吃掉了?

阿狸一只手握着玉带扣,另一只手则拍拍自己的胸口,哎呀呀呀呀呀呀呀呀,没想到这刘大人竟然还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痴情种?阿狸心想自己之前当真是错怪人家了!

阿苏看着阿狸诡异的笑容,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

幼齿期的熊宝宝还是很可爱的,抱在怀里,毛茸茸的一小团,又暖和又舒服。

阿狸她日常用的就有一个席镇(席镇:在高架家具传入中国之前,人们一直习惯于席地而坐,席子也一直是古人们常用的生活用具。用藤子、芦苇、蒲草或竹条编织的席子不仅容易卷边,起身时席子还会移动,因此席镇应运而生),是一个鎏金做的小熊,原本是秦始皇宫里的东西,现在归她这个冒牌和亲公主所有。估计是因为用的年头久了,上面的鎏金不再灿烂、耀眼,看起来,是一种很温暖的铜色。那小熊也是敦敦实实的,憨态可掬,高举着两只前爪,蹲在地上。大双一向细致,前两天春寒料峭,竟然还用衣服的边角料子给那小熊也做件紫色的小毛领斗篷穿上,很是俏皮。

说到这,阿狸有点想念大双和言橘她们了,虽然她只出来了四天,可是还是觉得跟过去了半个世纪一样漫长。

阿狸又把头低下,不想让阿苏他们看到自己的表情。她又想到,等再过一个多月,就要去匈奴了,吃不好、穿不好也就罢了,还要忍受那无边无际的孤单和寂寞,天天只能和一群山羊说话,一进帐篷,都是一群不爱洗澡的匈奴人的臭味,一出帐篷,就是黄沙漫天,白雁飞过,真是让人愁得慌。

蔡文姬那“胡笳十八拍”是怎么唱的来着?

“冰霜凛凛兮身苦寒,饥对肉酪兮不能餐。夜闻陇水兮声呜咽,朝见长城兮路杳漫。追思往日兮行李难,六拍悲来兮欲罢弹。”

“日暮风悲兮边声四起,不知愁心兮说向谁是。原野萧条兮烽戎万里,俗贱老弱兮少壮为美。逐有水草兮安家葺垒,牛羊边野兮聚如蜂蚁,草尽水竭兮牛羊皆徙。七拍流恨兮恶居於此。”

哎,阿狸心道,都说有时知识储备量太大了不是好事儿,果然此言不虚。只是从这诗句里可以看出,匈奴应该很冷的,牛也很多,那么说来……最起码……做个牛奶冰激凌也该不是很难吧。

只是可惜了,没有巧克力酱,也没有草莓酱,就算这冰激凌做成了,到时候恐怕也没有人和她分享。

两滴不大不小的泪珠子毫无征兆的就这么流了下来,阿狸赶紧用把头低的更深一些,假装自己在认认真真的撸熊。

那鎏金做的小熊固然可爱,可是真正的小熊毛毛的、软软的,那圆圆的小耳朵就像是剖开的巧克力乐芙球一样,眼睛,脑袋,鼻子,手手,脚脚,屁屁和小肚肚都是圆滚滚的,抱在怀里,就跟一个大号的毛绒玩具一样。熊晕过去了,呆呆的,略微带着点无辜。阿狸抱着它,竟然也好像得到一点点的安慰。

男生总是不明白为什么女孩子对毛绒熊的喜爱可以从三岁持续到三十岁。其实,作为一个撩妹子的高手,阿狸可以肯定的说,是因为毛绒熊适合触摸和拥抱,而妹子有的时候就是喜欢这种身体上的温暖和舒适。

说穿了,一千句、一万句“我爱你,永不变”,可能也比不上你在妹子伤心、孤独的时候摸摸她的脑袋和鼻尖,然后坐下来默默的陪她待一会儿。

只可惜,这个道理大多数男生到死也没能明白了。

阿狸做魏晋高士状,很是寂寞、空虚、冷的握住小熊软绵绵、毛绒绒的爪子,顺带着两只眼睛滴流滴流的转动着,四下留意,熊麻麻和熊粑粑有没有追过来。

阿苏却是看的寒毛都竖起来了,他想起来,汉人的贵族好像都喜欢吃一道叫“八珍”还是“八戒”的菜,其中有一种原料就是熊掌。他曾听一个汉朝的厨子吹嘘,说自己用刚刚满半岁的小熊的熊掌和鱼子一起,做了一道绝世美味。想到此处,阿苏简直义愤填膺,一把把小熊的熊爪抢过来,大义凌然、一脸深情对阿狸说:“白二兄,这还是只熊宝宝。而且,现在是春天。”

阿狸刚刚收拾起了自己的玻璃小心肝儿,此刻听了这句话,简直就是扎心的要命,内心深处一万头羊驼奔腾而过,差点没一下子跳起来把阿苏拍成个肉饼。

“我日你仙人板板啊,匈奴境内哪里来的春天!”

阿苏心道:完了完了,白二兄这是铁了心肠,一定要把这小熊的熊掌吃到嘴里了。阿苏把心一横,万分坚定的把自己挡在阿狸和小熊中间,撸起右边的袖管,拿起小刀子,做出舍生取义状。对阿狸讲:现在是春天,万物交配的季节,在这个季节都不会捕杀野兽,这是仁慈的表现。如果阿狸那么想要吃熊掌的话,他乐意学佛祖当日“割肉喂鹰”的旧事。

阿苏的仆人甲、乙、丙、丁一听这话,立刻扑过来跪在阿苏身旁,表示愿代主子捐献一块肉出来,只求主子不要自残身体。阿苏双腿一盘,做宝相状,对其充耳不闻。

阿狸见状,冷漠的回了一句,“呵呵”,继续把熊爪子抢了回来。

呃,一时之间,气氛很是尴尬。(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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